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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,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。
基本情况
淮安市清江浦区区管干部谢某某在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,在项目缺少部分技术指标的情况下容缺办理人防事项审查,违反了《江苏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〉办法》第十二条之规定,但鉴于该同志出于公心、为企业着想,敢于担当作为,被容错免责、鼓励激励。
基本事实
顺丰淮安创新产业园项目是2023年淮安市重大产业项目,建成后将成为覆盖苏北、辐射华东的电商企业服务平台及创新智慧物流基地。
2023年6月,淮安市丰预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对项目进行人防事项审批。由于申请时项目二期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尚未明确,按照常规审批程序无法通过。
谢某某从大局出发,提出分步容缺审批方案,让企业出具限期补缺承诺书,先行通过人防事项审查,使项目一期顺利取得施工许可证。
该创新举措为项目建设进度抢先3个月的时间,节省企业成本200余万元。
组织认定
2023年9月,项目二期建设技术指标全部明确,项目正式完成人防事项审批。
经清江浦区纪委监委调查认定:谢某某虽违反相关规定,但初衷是为了推进重点项目建设,服务企业发展,且企业事后及时补充材料,未发现谋取私利情形。
2023年9月决定对其予以容错免责,并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,进一步放大容错激励效应,推动干部从“怕担责”向“勇担当”转变。
责任编辑:崔理斯